近年来,邻水县检察院始终把案件质量作为公诉工作的重点,通过采取发挥庭前会议、严格落实证人出庭制度、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沟通和强化以抗诉为中心的审判监督工作等“四条途径”,不断提升案件审判质量。
该院与法院、公安局、司法局联合会签了《庭前会议制度实施细则》、《关于证人、鉴定人、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作证的实施意见(试行)》、《关于侦查人员出庭说明情况的实施意见(试行)》、《进一步加强侦诉协作的实施意见》,对相关问题进行细化和明确,有效解决庭前会议启动难、应对难、监督难等问题,明确了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加强侦诉协作的具体内容,并与法院建立定期联系制度,与法院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沟通。今年来,该院先后组织召开庭前会议9次,有效地解决了案件中非法证据排除、证人出庭作证等难题。
该院还不断强化以抗诉为中心的审判监督工作,对法院裁判文书采取“四级审查”、“五人参与”、集体讨论等方式,对文书事实、情节、审判程序、量刑、刑期计算等进行审查,提出是否抗诉的具体意见,提交检察官会议及检委会讨论,并及时向上级检察院公诉部门请示汇报,确保抗诉成功率。同时,该院高度重视列席人民法院审委会工作,强化对审判活动的监督,近年来先后共列席法院审委会60次。
(邓丽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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